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陈刚任青海省委书记******
新华网西宁1月3日电 日前,中央对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陈刚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信长星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月3日,青海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青海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陈刚同志1965年4月出生,江苏高邮人。曾任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朝阳区区长、区委书记,2012年7月后任北京市委常委,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2020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2021年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
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当庭认罪悔罪******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徐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
检方同时起诉指控称,2021年6月,徐鸣离职后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徐鸣生于1958年1月,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并被指“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